新华社拉萨6月1日电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日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。督察指出,近年来,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较大成效,但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相比,与西藏担负的重大使命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,还存在一定差距。
督察组指出,西藏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“宽松软”,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,违法违规建设禁而不绝。西藏自治区2018年以来共对56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查处,但由于后期监管未跟上,仍有部分项目违规生产建设。
督察组发现,日喀则市污水直排问题未解决,每天仍有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年楚河;日喀则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直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,生活污水长期直排,形成约7000立方米的污水坑。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的35个历史遗留矿山有5个未完成治理。自治区排查出需要治理的露天采场共415个,有126个没有完成恢复治理。
督察认为,西藏自然生态保护领域问题较多。色林措环湖还有320.5公里网围栏没有彻底拆除,影响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,干扰藏羚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正常迁徙和生存繁衍;西藏草原面积占青藏高寒草原区面积的六成以上,但仅完成国家规划提出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、草原改良面积任务的3.5%和0.9%。一些地方的草原遭到严重破坏。
督察组还发现,西藏环境基础设施缺口较大。西藏自治区7个地市所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均低于40%,其中日喀则、昌都、林芝市分别仅为11.4%、16%、16.3%。拉萨市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22.8%,较2019年下降了3.2个百分点,每天大量生活污水直排。
西藏自治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,边督边改、立行立改,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。截至2022年4月底,督察组交办的111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840件,责令整改235家,立案处罚70家,约谈92人,问责9人。
督察要求,西藏自治区要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,保护好冰川、高原湖泊等自然生态系统,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。强化建设项目和矿产、旅游资源开发管理,严控“两高”项目盲目上马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。
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,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西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处理。
来源:新华网
责任编辑:冯庆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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