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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通化发布消费提示:谨防食用野蘑菇中毒

媒体:植物智  作者:内详
专业号:蘑菇 2023/8/18 9:53:43

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李丰 记者李洪涛)眼下正值野生蘑菇生长旺季,为防止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,吉林省通化县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出消费提示,提醒人们注意安全,防止食用野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。

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,蘑菇也称蕈类,属真菌植物,味道好、营养高,是我国城乡广大群众经常食用的植物性食物。有些野蘑菇有毒,吃了以后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。我国有毒蘑菇约100种,据资料记载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,它们是褐鳞小伞、肉褐鳞小伞、白毒伞、褐柄白毒伞、毒伞、残托斑毒伞、毒粉褶蕈、秋生盔孢伞、包脚黑褶伞、鹿花蕈等。由于毒蘑菇与可食用蘑菇外形相似,极易发生误食中毒。

毒蘑菇中毒大多由于个人或家庭采集野生毒蘑菇,缺乏识别经验而误食中毒。毒蘑菇中的毒素比较复杂,一种毒蘑菇可以含有几种毒素,而一种毒素又可存在于几种毒蘑菇中,所含毒素的多少也因地区、季节、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各异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有的为2—24小时,有的仅为10分钟,不同的毒蘑菇引起的中毒症状不同,毒蘑菇中毒早期大多都会出现胃肠道症状;有的病例表现为神经精神型,即除胃肠炎症状外,还可于1—6小时后出现出汗、流泪、心动过缓等症状,有些病人可出现类似精神分裂症表现。还有一种为溶血型,除胃肠炎表现外,可出现溶血、肝脾肿大等。而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,典型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肝区疼痛等,部分患者可伴有精神症状。目前,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殊疗法,故病死率较高。

鉴别蘑菇是否有毒,应注意以下几点:最好不要自行采摘、食用野生蘑菇,也不要在流动商贩处购买新鲜或干的野蘑菇,尤其是自己没吃过、不认识或对是否有毒把握不大的野蘑菇,不要贸然采摘食用;对过于幼小或过于老熟或过于鲜艳或已霉烂的野蘑菇,不宜采食;烹调加工野蘑菇经洗净后,宜先在沸水中煮3至5分钟,弃汤后再炒熟煮透;有些毒蘑菇中的毒素与乙醇反应会加重中毒,进食蘑菇时最好不要饮酒;特别提醒餐馆、民俗旅游接待户不要采购野生蘑菇,应在干燥、通风场所贮存蘑菇,同时避免与有毒、有害、有异味、易挥发、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,对购买量较大的或长期在某个种植基地购进的食用菌,应注意索取证明蘑菇食用安全的有关文件。

如果在食用蘑菇10分钟至48小时内,出现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腹泻、烦躁不安、幻觉等症状,怀疑吃了毒蘑菇,要大量饮温开水或稀盐水,然后用汤匙压舌根进行催吐,以尽量减少毒素的吸收,并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,还应保留样品供专业人员鉴定及救治参考,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

通化县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蘑菇的饭店,要提高警惕,严把采购关,确保食品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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