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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“鲎”悔!莆田这些人买卖中华鲎被查

媒体:福建日报�新福建客户端  作者:陈盛钟
专业号:中国鲎 2022/1/5 16:31:23

福建日报·新福建客户端 12月10日讯(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琪)身体上覆盖着坚硬的外壳,有条细长的尾巴,还长着坚硬的刺,这种长相怪异的“海怪”叫作鲎(hòu),也称中华鲎,诞生于4亿4500万年前的奥陶纪,被誉为海洋活化石。以往,它经常被摆上餐桌,日渐成为濒危物种。今年以来,莆田仍有一些人购买、销售中华鲎,可这回他们惹祸了。

今年5月以来,秀屿公安机关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先后发现,有多人存在购买、销售中华鲎的违法行为。案件移送至秀屿区检察院后,检察官审查发现,这些人并无犯罪前科,主观恶性不大,他们也都不知道买卖鲎可能会被判刑。

多年来,由于人类的过度捕捞,导致鲎的数量急剧减少。今年2月1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农业农村部公布调整后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,将鲎科的中华鲎等升级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由于鲎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时间较短,莆田沿海地区不少渔民和老百姓知之甚少。针对这一情况,检察机关要如何办理,才能更好地彰显司法温度,体现公平正义?

近日,秀屿区检察院就办理的林某甲、林某乙涉嫌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组织公开听证,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,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。

据了解,林某甲和林某乙此前没有犯罪前科,买卖中国鲎后自首且认罪认罚,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6000元。经过一番讨论,参与听证人民监督员认为,两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,容易改造,赞同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。

“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,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,我一定吸取教训。”在得知不被起诉后,两人都表示会引以为戒,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,号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保护中国鲎,不要再把“国宝”鲎再送上餐桌。

截至目前,秀屿区检察院已对此类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分别做出不起诉决定,让“少捕慎诉慎押”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。

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、规范化开展,切实把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。通过透明的听证过程,以公开促公正、以公正促公信,向人民群众传递“看得见”的检察温度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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